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需要开展白银高新区化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将本规划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内容等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白银高新区化工园区规划
规划范围:本规划包括银东片区和银南片区,银东片区总规划面积6.7km2,四至范围为北至包兰铁路以南、西至东外环路、东至北区五路以东、南至产业路;银南片区总规划面积17.81km2,北至G6兰白高速公路、西至白榆公路、东至沿黄快速通道、南至合作六路。
规划期限:2022-2035年,分两期实施。近期为2022-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产业定位:银南片区重点发展高端化工新材料、高端精细化工产业;银东片区重点规划发展无机新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和高端精细化学品产业。
二、规划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通讯地址: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大厦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www.4166.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电商孵化大厦2003
联系人:赵中娟
电子邮箱:412429834@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白银高新区化工园区规划的态度,当地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敏感区域,对搬迁的主要意见、规划目标、产业结构与布局是否合理,化工园区建设中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等。
五、公示期限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组织审查规划环评报告的环保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并提供自身联系方式,以便对意见采纳与否进行及时反馈。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
2022年10月18日